2017年(上半年)自考成績轉到合肥市的時間及辦理注意事項
信息來源:自考網 發(fā)布時間:2017-02-23 瀏覽:4539 次
根據皖招考函〔2015〕275號文件,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,實行電子轉考,有關轉入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凡在“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” (網址:http://zk.ahzsks.cn/)查詢到外省轉來的成績,無須辦理轉入手續(xù)
1、2016年1月1日以前從外省轉入我市的考生,在安徽省考生服務平臺沒有查詢到轉來的成績,考生本人需現場辦理轉入歸檔手續(xù)。
2、2016年以后外省辦理轉出到我市的考生,省考試院將在每年3月和9月的工作日通過全國“轉考平臺”進行歸檔處理,無需辦理轉入手續(xù)
3、外省轉出時提供的準考證號、姓名、身份證號碼有一項和我省的信息匹配不上,系統(tǒng)將直接退回,考生須回原轉出省份修改信息后,重新辦理轉出;如是我市原身份證等信息有誤,需提交派出所相關證明予以更正
二、本人現場辦理轉入時間:3月9--10日
提交材料:
①、登陸安徽招生考試網轉考查詢(網址:http://cx.ahzsks.cn/zikao/zkzk_in.php)打印查詢結果頁面,若結果無誤,請寫上“以上信息校對無誤”和聯(lián)系電話,簽名確認;若結果有誤,請標注錯誤,并寫上正確的信息和聯(lián)系電話,簽名確認。
②、打印“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”個人信息頁面
③、身份證復印件
④、外省準考證復印件或合格證(成績證明)原件
⑤、轉出省出具的轉考介紹信
⑥、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成績不含2003年之前的合格成績,
辦理轉入歸檔手續(xù)的考生務必本人現場按時前來辦理,不得代辦,逾期不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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